译文
楚国有个挑着山鸡的人,一个路人问:“这是什么鸟?”挑担的人骗路人说:“是凤凰。”路人说:“我听说过凤凰好久了,今天真的见到了。你要卖吗?”楚国人说:“是啊。”路人给他很多银子,他不卖,要求加倍,待加倍后,才卖给了路人。路人想将山鸡献给楚国的大王,结果过了一夜,山鸡死了,路人不可惜花了多少钱,只可惜不能把“凤凰”献给大王。楚国的人们听说了,都在纷纷传说,都以为是真的凤凰,才会花那么多的钱买来献给大王,这件事被楚王听说了。他被那个路人的行为感动,于是把他召去赏赐了好多的东西和钱,路人得到的比买山鸡的钱多了何止十倍。
注释
山鸡:鸟名,野鸡的一种。
东越闽中有庸岭,高数十里,其西北隰中有大蛇,长七八丈,大十余围。土俗常惧。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,多有死者。祭以牛羊,故不得祸。或与人梦,或下谕巫祝,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。都尉、令、长并共患之。然气厉不息。共请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养之。至八月朝祭,送蛇穴口,蛇出吞啮之。累年如此,巳用九女。
尔时预复募索,未得其女。将乐县李诞,家有六女,无男。其小女名寄,应募欲行。父母不听。寄曰:“父母无相,惟生六女,无有一男,虽有如无。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,既不能供养,徒费衣食,生无所益,不如早死。卖寄之身,可得少钱,以供父母,岂不善耶!”父母慈怜,终不听去。寄自潜行,不可禁止。
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。至八月朝,便诣庙中坐,怀剑将犬。先将数石米餈,用蜜麨灌之,以置穴口。蛇便出,头大如囷,目如二尺镜,闻餈香气,先啖食之。寄便放犬,犬就啮咋,寄从后斫得数创。疮痛急,蛇因踊出,至庭而死。寄入视穴,得九女髑髅,悉举出,咤言曰:“汝曹怯弱,为蛇所食,甚可哀愍!”于是寄乃缓步而归。
越王闻之,聘寄女为后,指其父为将乐令,母及姊皆有赏赐。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。其歌谣至今存焉。